各市場參與人:

為保障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(REITs)試點的順利實施,規范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上市審核、持續監管及交易等行為,維護正常市場秩序,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,根據中國證監會《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指引(試行)》(中國證監會公告〔2020〕54號),本所制定了《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業務辦法(試行)》,現予以發布,自發布之日起實施。

附件: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業務辦法(試行)